温馨提示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学生:
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初一新生招生工作安排和碑林区初一新生招生要求。现做如下温馨提示:
一、若您的孩子被碑林区教育局分配到我校(71中学),但您选择民办初中学校就读并被录取,请您于7月16日上午9:00---10:00持民办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户口本、小学毕业证到我校办理流出证明。
二、若您的孩子被碑林区教育局分配到我校(71中学),且选择我校就读,因个人原因7月5日未到我校领取通知书的学生,请您于7月16日上午9:00---10:00持户口本和小学毕业证到我校办理认定学位登记手续并领取《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三、若您的孩子户籍在我校学区(雁塔路以西,长安路以东,南二环以北,友谊东路以南),且选择我校就读,请您于7月16日上午9:00---10:00持户口本、家长居住证和小学毕业证书到我校办理认定学位登记手续并领取《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西安市第七十一中学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