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稿)
为了保障绩效工资中奖励性部分顺利实施,按照《西安市学校教职工请假暂行规定》(市教发【1994】47号)和《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关于下发〈教师绩效工资中奖励性部分分配的有关规定〉的通知》(碑教发【2009】78号),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对我校教职工考勤和请假作如下规定:一、纪律要求
1、教职员工全员坐班,必须准时上、下班,进校、离校时打卡确认。
2、教职员工必须准时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处室(教研、年级)会议。
3、教职员工必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或部门安排的工作。
4、教职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
二、请假类别
1、病假 :教职工因身体有病而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要治疗和休养的,应请病假。
①每周允许一个半天(教师无课时)可离开到医院看病,不扣出勤奖。
②病假2天及以上要有指定医院诊断书。需续假时,再次履行手续;
2、事假:教职工因私请事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
3、公假:教职工因公外出办事,须持主管校长批条(注明时间)到办公室备案。
4、婚假
①教职工结婚原则上应在寒暑假。
②工作期间,教职工结婚,婚假3天。
5、产假、计划生育假
①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24周岁(含)以上的女教职工第一次生育,增加产假15天;多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包括剖腹产)有医生证明的,增加产假15天。其间领取独生子女证并及时上报学校的另增加产假30天。
男教师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时可享受3天陪护假期。
②已怀孕的女教师,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前检查时间,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③女教师生育后小孩未满一周岁,每天可享受1小时的哺乳时间。
6、丧假
教职工的配偶、子女或夫妻双方某一方父母死亡时,给丧假7天。
三、请假批准权限
1、教师请假,须在教导处填写请假单:
一天之内,由教导主任批准;
二天至三天(含三天)由教导主任、教学校长批准,教导处负责课时安排;
三天以上由教导主任和主管校长共同协商,并上报校长批准;
担任班主任的教师请假同时须上报政教处备案协调。
2、职员请假,须在学校办公室填写请假单。
一天之内,由处室主任批准;
二至三天,由处室主任、主管校长批准;
三天以上,由主任和主管校长共同协商,报校长批准。
3、中层干部请假,须经主管校长批准。
4、校级副职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5、校长请假,须经区教育局批准,并在办公室备案。
注:教职工请假一般应由本人提前提出申请。
四、考勤管理
1、处室主任、年级组长直接管理并检查本部门、本年级教职员工的工作纪律,次月2日将上月综合考勤情况上报学校办公室。
2、婚假、产假、丧假均按照上级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只享受绩效工资中基础部分。
3、教工的病、事假及迟到、早退,作为考勤内容,同时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
五、缺勤管理
1、旷工
①教职工月内出现旷工现象,不享受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②学期旷工累计三次及以上的不享受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③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自动离职或辞退处理。
2、事假:
①事假每天扣出勤和签到奖合计20元,教师缺课每节按双倍课时费扣除,职员不计当日津贴。
②事假累计超过三天的,不享受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出勤和签到奖;
③事假累计三十天以上的,不享受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④学期内事假达到十五天的,教师节(或春节)奖励享受一半;学期内事假达到三十天的,不享受教师节(或春节)奖励。
3、病假
①教工病假在六天内,按病假天数每天扣除出勤和签到奖合计20元,教师缺课每节按双倍课时费扣除,职员不计当日津贴。
②病假当月累计超过七天不享受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出勤和签到奖;
③病假累计六十天以上的,不享受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④学期内病假达到三十天的,教师节(或春节)奖励享受一半;学期内病假达到六十天的,不享受教师节(或春节)奖励。
⑤病假累计(学年内) 在半年以上者视为长期病休人员,年度不予考核。
补充:对于住院治疗情况,在康复后及时上班的按照实际病休天数扣除当月出勤与签到费。
4、旷会
①每次旷会扣20元,包括学校、处室、年级(教研)组的各种会议;
②周一升旗每次扣30元。
六、迟到与早退管理
1、迟到时间计算
①正常打卡时间后延迟30分钟内为迟到(继续打卡为准)。
②周一升旗以升旗仪式开始为界。
③会议以正式开会为界。
④上课以正式铃声响毕为界。
2、迟到罚则
①出勤、升旗、各种会议迟到每次扣10元,
②早读迟到每次扣10元(旷一节20元)。
③上课迟到每次扣20元。
④每个月允许有不超过3次的迟到,仅限于上班时间(不包含升旗、大会、各种活动)。
时间限定为十分钟内。
3、早退时间计算
①升旗时主持人未宣布“升旗仪式结束”离开。
②会议主持人未宣布结束离开。
③下课铃声未响。
4、早退罚则
①升旗时主持人未宣布“升旗仪式结束”离开扣10元。
②会议主持人未宣布结束离开扣10元。
③下课铃声未响扣20元。
⑤下班未打卡每次扣20元。
七、师德管理
1、教师不经教务处同意随意调课,双方每节次扣20元。
2、教师上课接打电话,每人次扣10元。
3、教师随意离开教室,每人次扣10元。
4、教师未完成规定的听课节数,每节课扣10元。未按时交听课记录的按未听课处理。
5、教职工未按时上交各类资料的,每项扣20元。
6、教工、干部因工作失误,造成学校损失和媒体反面报道,视情节每次扣50—500元,
严重后果扣罚当月或年终绩效工资奖励部分。
7、教职工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事有偿家教或在外参加有偿代课行为的,扣发当
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考勤方法及有关规定
1、教职工上下班考勤实行一天四次打卡制,分教师与班主任,职员与干部两机。
2、确因技术原因未能打上,在办公室签到备案。
3、会议、升旗、集会实行签到和点名制。
4、办公室每周统计各类考勤情况并及时公布。
5、以上所有假期若连续休假均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6、所有扣项累计执行。
本条例规定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西安市第七十一中学